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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以及免学费工作实施情况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以及免学费工作实施情况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及免学费的结算工作,根据河南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以下简称《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教资助〔2008119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的填报

1、《2013年秋季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汇总表(市县版)》(附件1)主要反映各地、各学校助学金资助人数、助学金资金落实情况、应发放情况、实际发放情况及省级下达资金结余等情况,这些数据是财政厅、教育厅安排下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务必实事求是的认真填报。

2、《201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附件2)数据将作为发放记录,由我中心统一输入数据库。该名册中人数合计以及资金合计要求和附件1一致。

3、《2013年秋季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情况汇总表(市县版)》(附件3)、《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情况统计表(学校版)》(附件4)主要反映各地、各学校享受中职免学费人数、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应发放情况、实际发放情况及省财政下达资金结余等情况,是财政厅、教育厅安排下学期中职免学费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各学校务必实事求是的认真填报。

4、《201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发放名册》(附件5),该数据将作为发放记录,由我中心输入数据库。该名册中人数合计以及资金合计要求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情况报表》一致。

5、以上报表附件1、附件3、附件4需同时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文档,附件2、附件5只报送电子文档。

二、有关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558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校外教学点等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各地、各学校按文件要求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于不符合该文件要求和我省资助政策的,要予以纠正规范,务必做到该文件提出的八个“严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助资金行为。

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意见》中规定的免学费标准执行,高出《意见》规定的免学费享受人员和学费标准范围的,结算时均视为本地财政已自行承担。

3、省属中职学校2011秋季起采用了省财政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2013年秋季结算不再填报助学金结算数据,仅需填报免学费相关数据。

4、所有上报的纸质报表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数据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学生信息采集必须严格按照采集表要求填写,并使用Excel插件(张氏插件)验证关键信息的正误。

各地、各省属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报表的填报工作。为确保新资助政策资助资金的顺利下达,请各地、各省属中职学校务必于2014422日前将相关报表报送至我中心。同时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haedu.vips100.com)网上办公系统上传各报表电子文档。  

附件: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工作情况汇总表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发放名册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

 

2014411

    (联系人:黄骥  联系电话:0371-6579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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