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省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帮助我省考往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165号)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制定了《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13年1月8日
1.教资助〔2013〕15号.doc